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是否影响企业职工提取或办理住房贷款
信件编号: | 20200310091003961 | 来信时间: | 2020-03-10 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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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袁**** |
内容: | 如果疫情期间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是否影响企业职工提取或办理住房贷款,如果职工无法正常提取或者办理贷款,请问是否有相关文件明确表明。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3-10 14: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