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事项
信件编号: | 20201123203041573 | 来信时间: | 2020-11-23 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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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程**** |
内容: |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已缴公积金2年多。使用公积金贷款了19万 ,贷款期限10年。已经还了1年多了,现在面临换工作到成都那边,想问一下我这个贷款怎么办,还有我在成都那边重新交公积金,两边有什么冲突,主要是我这个贷款怎么处理,是否可以继续正常还款???麻烦解答一下。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1-24 10: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回复解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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