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积金新政策面积限制不能限制以前购房者的权益
信件编号: | 20201216114609316 | 来信时间: | 2020-12-16 1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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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意见建议 | 姓名: | 张**** |
内容: | 以前政策宽松,倡导我们买房,买完房子,款贷了,又限制以前买房的权益,国家政策倡导房子是住的,只针对当前的购房者进行限制,不是对以前的购房者的权益进行限制,就这样用144面积限制政策,限制以前我们购房者,我们是第一套,买套房本来就不容易,现在文件还来个包括存量的贷款也要受影响,我觉得不太合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2-16 17: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2017年房地产市场比较低靡,国家要求去库存,公积金政策比较宽松,巴中出台了不限面积、又提又贷等措施。但从2019年起,中央要求“房住不炒”,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收紧,按照住建部“控风险、保稳定”的要求,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巴住公管委〔2020〕7号)第三条:购房面积超过普通自住住房标准的,不能以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包括存量贷款)的名义提取,再次明确了包括存量贷款只要超过普通自住住房标准,不支持提取公积金。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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