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信件编号: 20220630194855598 来信时间: 2022-06-30 19:48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黎****
内容: 2021年6月购一套二手房改善居住,应卖方要求东借西挪付了卖方全款。不然不配合过户。由于产权当时过户到妻子单独所有,提取公积金时错过了当时限制的当月提取条件,导致配偶的公积金无法提取。只能等退休时间。实实在在的买房,但由于强制性政策,疫情期间该隔离的得隔离,但是提取时间太短了,稍微不注意错过了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这政策太不合理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2-07-01 17: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的留言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收悉,中心非常理解您的心情,目前中心出台政策都是由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审批通过后才能实施,中心已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记录,并将上报管委会进行研究,请您适时关注中心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如在提取方面有疑问可以咨询热线0827-5775634(资金提取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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