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合理

信件编号: 20220724102626651 来信时间: 2022-07-24 10:26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黎****
内容: 2021年6月购一套二手房改善居住,应卖方要求东借西挪付了卖方全款。不然不配合过户。由于产权当时办理单独所有,提取公积金时错过了当时限制的当月提取条件,导致配偶的公积金无法提取。实实在在的买房,但由于强制性政策,疫情期间该隔离的得隔离,但是提取时间太短了,稍微不注意错过了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这政策太不合理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2-07-26 16:0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的留言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收悉,中心已将您对“夫妻双方同时提取不得跨月提取”这一条政策的建议进行了记录,并将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协同支持,以满足更多职工的需求如有新的政策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巴中公积金),敬请实时关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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