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政策不合理
信件编号: | 20220724102626651 | 来信时间: | 2022-07-24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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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黎**** |
内容: | 2021年6月购一套二手房改善居住,应卖方要求东借西挪付了卖方全款。不然不配合过户。由于产权当时办理单独所有,提取公积金时错过了当时限制的当月提取条件,导致配偶的公积金无法提取。实实在在的买房,但由于强制性政策,疫情期间该隔离的得隔离,但是提取时间太短了,稍微不注意错过了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这政策太不合理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2-07-26 16:0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的留言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收悉,中心已将您对“夫妻双方同时提取不得跨月提取”这一条政策的建议进行了记录,并将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各方协同支持,以满足更多职工的需求,如有新的政策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巴中公积金),敬请实时关注,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