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问题
信件编号: | 来信时间: | 2018-05-31 09:48 |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谢**** |
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家属在学校上班,孩子在成都上班。现在,孩子计划在成都购买一套住房,我们以前购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为孩子购房使用?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8-06-01 11:18
答复意见: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房。你想给你孩子购房提取你们夫妻公积金是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望您理解,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