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为补缴状态是否可贷款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9-10-30 11:51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张****
内容: 你好。我三月份考入达州某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于9月份开户缴纳公积金,并足额补缴了自3月份以来的公积金,因为目前在兴文买了套商品房,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销售人员说因不是连续缴纳,所以办理不了)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9-10-30 15:04

答复意见:

您好!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9月份才开户,最好是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再办理公积金贷款,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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