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咨询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9-12-06 22:14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何****
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才购买了一套住房,我能否在贷款办理下来之后,取出我账户剩余的余额。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9-12-09 09:34

答复意见:

您好!从2019年6月1日起,同一套住房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之前提取的不受本次调整限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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