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公积金封存满6月,是可以提取出来,还是必须转移到新公司缴纳的地方

信件编号: 20200726152528431 来信时间: 2020-07-26 15:25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朱****
内容: 我于2020年1月离职巴中,以前在公司购买的(巴中住房公积金),现处于封存状态,马上要满6个月了。 1、怎么解封,解封后我可以申请( 因离职 )把公积金提出来吗?还是必须要转移到新工作单位(缴纳的成都住房公积金)? 2、如果转移了,还可以提出来吗? 3、转移后,如果可以提出来,是去成都公积金提取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7-27 10: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巴住公管委〔2020〕7号《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批复》中第二条规定:将《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巴住公管委〔2019〕5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调整为:从2020年6月1日起,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6个月后可提取。具体事项可以咨询:0827-5775634(资金提取科),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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