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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咨询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8-06-11 22:33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李****
内容:
丈夫婚前购房,并提取上一年度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请问妻子是否也可以提取上一年度公积金结余用于偿还住房的贷款?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8-06-12 09:49
答复意见:
您好!可以提取,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上年度还款总额。
主办: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27-528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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