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应对疫情 提升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20-03-05 09:46 浏览量: 【字体: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四条措施”,提升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放宽楼盘准入条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分类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合作。开发资质在二级及以上、征信良好的开发企业,可在楼盘施工进度达到三分之一时签约合作;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楼盘施工进度达到三分之二时签约合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风险评估后,由土地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函后,可签约合作。

    二是降低贷款担保保证金。分类缴纳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金,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征信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贷款金额3%缴纳保证金;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贷款金额的5%缴纳保证金。

    三是缓期缴存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是延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间。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实施医疗隔离观察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电话申请经公积金中心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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