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3 10:47 浏览量: 【字体: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房地产开发合作企业: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积极做好防控工作,减少人员密集接触,确保办事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业务网上办理

单位缴存类业务通过官网(http://gjjzx.cnbz.gov.cn/)进入网上业务大厅办理,目前网上服务大厅可办理:单位信息、职工电话号码变化,职工账户状态变更,新增职工开户,职工调整缴存基数,汇缴申报等业务。

二、提取和贷款业务延后办

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时限均放宽至疫情管控措施取消后三个月内有效。

三、紧急业务预约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确需现场即时办理业务的,可先按照对外公布业务预约电话提前1天进行预约(电话附后)。

四、服务渠道

(一)市本级和巴州区政务窗口业务办理

市级和巴州区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业务均按照市、区政务中心要求时限办理。

(二)信息查询及政策咨询

广大群众可通过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gjjzx.cnbz.gov.cn/)、“巴中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各业务网点咨询电话询。统一咨询电话:0827-12329(接通后拨“0”进入人工服务)

(三)职工提取、贷款业务电话

      市本级:资金归集科:5285958   贷款受理科:15397733366

贷款审核科:5285826

   计划财务科:5268881

县区管理部:巴州区:13350925678   恩阳区:3369622

平昌县:6231157       通江县:7236885

南江县:8268565

五、疫情防控措施

由于春节后是业务办理高峰期,办事人员往来密集,易造成相互感染,因此,请到柜台办理业务的职工务必按中心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一)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等安全防护工作,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二)务必佩戴口罩,不得高声喧哗,并在指定位置等候。

(三)业务办理完毕,请用消毒液或肥皂洗手。

请知悉此通知要求的缴存职工相互转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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