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16 16:22 浏览量: 【字体: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服务事项 事项名称 办理材料 设定依据 申请条件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办理形式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商品房并以预售商品房(期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表(中心提供或官网下载);
2.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
3.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4.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证明;
5.承诺书(开发公司提供);
6.首付款收据;
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全国统一版本)和缴存明细。(异地缴存者提供)                  (纸质版一份)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巴住公管委〔2023〕10号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资料齐全 不收取费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其中恩阳管理部: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1.市民之家:经开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2楼79号-80号窗口。
    2.巴州管理部:巴中市九州商业城四楼401室。
    3.恩阳管理部:恩阳区曾家坝置信逸都花园一期4幢25号(区总工会隔壁),恩阳区置信广场市民之家4楼A区22号窗口
    4.平昌管理部: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安华府市民之家二楼。
    5.南江管理:南江县南江镇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卫生健康局七楼。
    6.通江管理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市民之家二楼。
市民之家贷款受理科:0827-5775636、0827-5775634
恩阳管理部:0827-3369622、0827-3663781
平昌管理部:0827-6231157
南江管理部:0827-8268565
通江管理部:0827-7236885
巴州区管理部:0827-5268977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将受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3.审批: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则审批通过,否则申请被退回,申请人可根据退回原因修改申请内容重新提交。
现场办理
购买二手房并以所购住房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申请表(中心提供或官网下载);二手房还需提供卖方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二手房贷款划入卖方账户
2.房屋买卖契约,买卖税票;
3.人民银行提供的有效期一月内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4.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证明;
5.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
6.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全国统一版本)和缴存明细。(异地缴存者提供)                  (纸质版一份)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巴住公管委〔2023〕10号最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资料齐全 不收取费用 现场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原件;所有资料需用A4纸复印;如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未婚声明;贷款申请时效为: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之内;第一套申请贷款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的70%;第二套不能超过购房款的60%;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双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其他收入仅限房租、夫妻双方直接经营收入;
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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