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购买期房贷款”办事指南(2024)
一、设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9号
(三)《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巴住公管委【2023】10号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三)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包括异地缴存)); (四)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五)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房的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六)在本市及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七)已备案的商品买卖合同(24个月内),且为买受人;(八)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誉良好,(九)公积金贷款仅限于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十)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十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巴中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心提供或网厅下载) |
原件 |
纸质 |
2 |
婚姻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声明) |
原件 |
纸质 |
3 |
身份证 |
原件 |
|
4 |
网签备案合同 |
原件 |
纸质 |
5 |
在建工程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6 |
首付款收据 |
原件 |
纸质 |
7 |
异地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电子码”并出示,由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即可,不再提供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 |
电子二维码 |
现场出示 |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到公积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2、贷款受理;3、复核;4、审批;5、开发公司缴纳保证金或出具保函; 5、公积金受理窗口签订抵押合同;6、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7、办理期房抵押登记;8、放款(财务划款至受托银行);9、受托银行划款至开发公司;11、借款人按计划还款。
五.办理类型及时限
(一)窗口临柜办理
(二)法定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三)承诺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六.办理形式及跑动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常规信息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管理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经开区红星路街道70号(市民之家2楼82号-91号窗口);恩阳管理部:恩阳区曾家坝置信逸都花园一期4幢25号(区总工会隔壁),恩阳区置信广场市民之家4楼A区22号窗口。平昌管理部: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安华府市民之家二楼。南江管理部:南江县南江镇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卫生健康局七楼。通江管理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市民之家二楼。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巴中分站点)http://bzs.sczwfw.gov.cn
(四)咨询方式
直属管理部:0827-5775634、5775636;恩阳管理部:0827-3369622;平昌管理部:0827-6231157;南江管理部:0827-8268565;通江管理部:0827-723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