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贷款”办事指南(2024)
一、设定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9号)
(三)《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11号)
(四)《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巴住公管委【2023】10号)
二、申请条件
(一) 凡巴中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申请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办妥商贷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且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和原商贷借款人必须一致;(四)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缴存状态正常(包括异地缴存); (五)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六)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房屋必须为同一套自住住房且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本笔商贷;(七)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八)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誉良好,本笔商贷无逾期还款记录;(九)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巴中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中心提供或网厅下载) |
原件 |
纸质 |
2 |
婚姻证(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声明) |
原件 |
纸质 |
3 |
身份证 |
原件 |
|
4 |
原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 |
原件 |
纸质 |
5 |
原银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 |
原件 |
纸质 |
6 |
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同意书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7 |
近6个月还款明细及近6个月商贷还款计划表,原商业银行余额证明(加盖公章) |
原件 |
纸质 |
8 |
异地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电子码”并出示,由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即可,不再提供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明细 |
电子二维码 |
现场 出示 |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借款人到公积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2、贷款受理;3复核;4、审批;5、中心为受托银行提供《商转公贷款审批表》;6、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借款合同》;7、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第二顺位抵押;8、贷款发放(贷款资金划入银行过渡户、借款人补齐不足部分);9、借款人结清银行贷款;10、注销原商业贷款银行第一顺位抵押;11、落实抵押(公积金中心为第一抵押权人);12、借款人按计划还款。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管理部: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经开区红星路街道70号(市民之家2楼82号-91号窗口);恩阳管理部:恩阳区曾家坝置信逸都花园一期4幢25号(区总工会隔壁),恩阳区置信广场市民之家4楼A区22号窗口。平昌管理部: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安华府市民之家二楼。南江管理部:南江县南江镇春场坝社区春江西街4号卫生健康局七楼。通江管理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嘴市民之家二楼。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巴中分站点)http://bzs.sczwfw.gov.cn
(四)咨询方式
直属管理部:0827-5775634、5775636;恩阳管理部:0827-3369622;平昌管理部:0827-6231157;南江管理部:0827-8268565;通江管理部:0827-7236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