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问答知识库(新)

发布日期:2023-12-25 19:30信息来源: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体: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巴中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限额由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根据上述标准予以明确。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为准。

2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

目前全市缴存最高缴存基数为19404元,最低缴存基数为1970元。

3每个缴存人可以同时有两个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吗?

不能。每个缴存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4新设立的单位应该从什么时候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当自录用或调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有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个体工商户提供本市行政区域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当地缴存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提供本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及当地缴存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有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当地缴存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单位每年应在计算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后,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可从当年1月起执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单位提出申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缴存基数不符合规定范围且单位拒不整改的,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可强制调整缴存基数至规定范围内。

7、哪些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一)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和转移。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三)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调整。

(四)单位和职工信息查询和变更。

(五)可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其他缴存业务。

8、我是外地户口,但是在巴中地区工作,现在辞职满5个月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手续?

不能。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五条第(十)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缴存人在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情况下,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继续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需要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身份证。

9、租房支取可以提20000元吗?

不可以。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用于租赁唯一自住住房,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夫妻双方在不同的缴存地且缴存地无自住住房的,同一年度内可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以家庭为单位的限制(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除外)。

10购房贷款满一年了,可以提前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全部贷款余额吗?最多可以提取多少?

不能。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购房贷款满两年后,允许提前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全部贷款余额,提取金额不得大于银行贷款余额,且不超过夫妻双方上年度(6月30日结息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11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理按月签约还贷?每月可以提取多少?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连续按时逐月足额缴存公积金,且个人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还款已满1个月后,截至办理当日无公积金贷款逾期本息余额,可以办理按月签约还贷。提取额度为上月偿还的正常本金及正常利息之和(不含自行提前偿还本金部分以及逾期还款额)。

12、我在巴中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现因工作调动成都上班并缴存公积金,可以将巴中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成都吗?

不可以。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缴存人调出巴中市行政区域,在本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资金转入调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人调出巴中市行政区域,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留足10000元余额后,其余部分一次性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待公积金贷款还清且账户已封存满6个月后,可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资金转入调入单位公积金账户。

13、我在巴中市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暂未装修,现在是否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不可以。巴中市目前暂不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

14、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提供身份证、贷款余额表。一次性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银行借款合同、贷款余额表、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15、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号、被委托人身份证。

16、我和我姐姐都在巴州区工作,打算共同买一套房子,登记在我俩名下,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买房?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8号)文件:非配偶缴存人(与父母、子女除外)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所以您和您姐姐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

17、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双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18、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确定?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10号)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首付款比例是指首付款金额占所购房屋价值的比例。市、县城区内住房首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与首付款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值。

19、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价值如何认定?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1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期房:1.所购住房为清水房的,以商品房备案合同中的价格作为住房价值。2.所购住房为精装房的,以清水成交价格确定住房价值。再交易房: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住房价格确定抵押物价值。

20、我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期限有什么限制吗?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1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且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21、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1)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30倍

2)“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贷余额证明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余额,且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2、怎样核定缴存时间系数?

按时逐月足额缴存时间大于6个月(含)、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按时逐月足额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按时逐月足额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3、请问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否支持又提又贷”?所购房屋有面积限制吗?

目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又提又贷,并放了面积限制。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巴住公管委〔2023〕10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所购房屋为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4、期房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不可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所购住房在巴中市辖区内,需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25、请问目前的“商转公”政策在使用对象和银行选择方面有什么限制吗?

目前放宽了商转公”使用对象(含本地缴存和异地缴存)和银行限制,即跨行也可以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并新增了“商转公”跨行直转贷款业务的划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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