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2套房公积金提取
信件编号: | 20230921161056767 | 来信时间: | 2023-09-21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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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方**** |
内容: | 公积金工作中心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在婚前公积金购买一套住房,目前正在公积金还款中。而后来婚后为了改善住房,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名义兴文购置住房一套,目前是商业贷款,我个人得公积金没有使用,也没有贷款,我现在可以提起我得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么?简单就是说老公继续提他本人公积金偿还以前得公积金贷款,我提取我得偿新购置得房子,商业贷款。盼回复。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3-09-22 11: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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