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时提取公积金

信件编号: 20231129094027384 来信时间: 2023-11-29 09:4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申****
内容: 夫妻双方都无住房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缴纳,可以同时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同时提取能提取多少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3-11-30 15: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根据 巴住公管委〔2023〕8号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用于租赁唯一自住住房,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夫妻双方在不同的缴存地且缴存地无自住住房的,同一年度内可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以家庭为单位的限制(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除外)。”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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