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同时提取公积金
信件编号: | 20231129094027384 | 来信时间: | 2023-11-29 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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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申**** |
内容: | 夫妻双方都无住房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缴纳,可以同时提取公积金吗,如果同时提取能提取多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3-11-30 15: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根据 巴住公管委〔2023〕8号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用于租赁唯一自住住房,每套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时,夫妻双方在不同的缴存地且缴存地无自住住房的,同一年度内可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以家庭为单位的限制(巴州区、恩阳区、经开区除外)。”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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