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信件编号: | 20240527110819216 | 来信时间: | 2024-05-27 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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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蒲**** |
内容: | 本人于2021年在绵阳购买了商品房,并在绵阳办理了商业贷款,并按期还贷。现因个人原因,想在巴中市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用于之前异地商业贷款,是否可申请。如可以办理,该如何走流程。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5-28 15:2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于2024年5月27日在中心网站留言已收悉。根据《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异地缴存),在巴中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符合巴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您目前的情况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建议您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咨询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上情况,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和政策解释,您表示理解。非常感谢您对我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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