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转公

信件编号: 20240623162901874 来信时间: 2024-06-23 16:29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范****
内容: 领导您好: 我于2020年购买国盛首府住房一套,当时是走的商贷,贷款银行是巴州区民生银行,产权证已经下来了,现在我能使用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6-25 17: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在中心网站留言已收悉,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你联系均无人接听,现就咨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依据《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1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异地缴存),在巴中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符合巴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方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鉴于您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故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任何公积金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0827-12329或0827-5775634 、5775636咨询。   
    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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