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商转公
信件编号: | 20240623162901874 | 来信时间: | 2024-06-23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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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范**** |
内容: | 领导您好: 我于2020年购买国盛首府住房一套,当时是走的商贷,贷款银行是巴州区民生银行,产权证已经下来了,现在我能使用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吗?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6-25 17:1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在中心网站留言已收悉,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你联系均无人接听,现就咨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依据《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23】1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含异地缴存),在巴中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独栋或独院、联排、叠拼、叠加、双拼等豪华住宅除外),办理了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已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符合巴中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方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鉴于您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故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若有任何公积金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0827-12329或0827-5775634 、5775636咨询。
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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