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签约按月还款吗?

信件编号: 20240702172846821 来信时间: 2024-07-02 17:28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陈****
内容: 领导,您好。我的基本情况是:一、本人在巴中工作,公积金缴纳在巴中。二、本人在成都购买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三、现状是:不能签约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四、我的诉求是:实现异地购房的,也能签约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谢谢领导!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7-05 15:5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在中心网站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经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巴中中心)开展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适用于在巴中中心按月缴存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住房贷款的职工。此项业务的开展前提是基于巴中中心能够实时收到各受托银行传回的贷款回收数据。由于全国公积金系统贷款回收数据未实现实时交换共享,故暂无法开通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提取业务。 中心收到您的留言后工作人员即时与您取得联系并就相关政策进行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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