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偿还上年度本息

信件编号: 20240704073443804 来信时间: 2024-07-04 07:34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秦****
内容: 2023年7月提取了一次公积金,偿还上年度本息,提供了购房合同,近一年流水等2024年7月提取公积金,增加了购房发票,因产权还没有办理,无法提供购房发票。怎么办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7-05 15: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您在中心网站的留言已收悉,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已与您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向您详细告知相关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与理解!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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