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还贷

信件编号: 20240711161604109 来信时间: 2024-07-11 16:16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赵****
内容: 本人通江户籍,在通江上班购买公积金3年,近期在成都用商业贷款购买一套二手房,请问怎么用公积金偿还房贷?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7-12 15: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解释,问题已解决,偿还上一年度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及银行借款合同,申请之日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次年再次提取提供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主办: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27-5285868 网站地图
蜀ICP备20001340号-1网站标识码:5119000014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095号
网站访问量:办公地址 :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财政大厦四楼邮编: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