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公积金〔2020〕119号 关于提取业务调整的通知
2020-12-01 11:55 来源: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市公积金中心
各科室、管理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现将有关提取业务调整如下。
一、提取业务实行“全市通办”,只要在巴中市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符合提取政策,申请人在市本级或县区管理部都可办理业务,不再受缴存区域限制。
二、增加退休提取、租房提取、本地购买新房提取线上办结业务,三个工作日办结。
本通知从2020年12月1日执行。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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