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7-02-13 15:34 来源: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巴财预(〔20174号)于2017126日批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二)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

(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计划、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五)审批、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与职工个人贷款等事项。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财务会计核算。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15人,自筹经费人员19人,聘用人员28人,供给车辆 4 辆。

三、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911.2万元,比2016 年减少1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0.7万元,其他收入740.5万元。

支出预算总额911.2万元,比2016 年减少10.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9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1.7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3.9万元,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43.6万元,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支出13.1万元等。

()日常公用支出84.9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差旅费7万元,工会经费4.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万元,其中:抚恤费0.5万元,住房公积金26.2万元等。

()项目支出501.8万元,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使用。其中:常规性项目支出142.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办公用房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359.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项工作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1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0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减少)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长(减少)0

五、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10台计算机、1台复印机等设备设施购买。

附件:2017年公积金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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