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
报 告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
报 告
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21〕4号)要求,中心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金归集科、资金提取科、贷款受理科、贷款审核科、政策法规科、信息技术科、稽核审计科,下辖巴州、恩阳、通江、平昌、南江5个管理部。
(二)机构职能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范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三)人员概况
中心2020年年初在职职工59人,4月公开招聘在编职工1人,8月在编职工1人调离本单位。2020年年末在职职工59人,其中:在编职工32人,合同制人员2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中心总收入1039.52万元。其他,财政批复年初预算765.3万元,财政下达调整预算271.77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收入2.44万。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986.21万元。其他,基本支出527.31万元,项目支出458.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内控管理制度》及中心“三重一大”制度,财务核算规范、真实。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本年的需求,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本着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整性可行性,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便于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完成。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中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6万元,支出0.48万元;公务出国出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1.7万元,支出为11.7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中心会议费年初预算4.5万元,支出2.27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中心培训费年初预算4.5万元,支出4.5万元。
2.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年初无预算,调整预算9.5万元,实际采购支出0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3.为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防止资产流失,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结合中心实际,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资产管理配套实施办法,新修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加大了资产管理力度。在资产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单位资产层次化、集中化管理,优化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提升了资产的管理水平。一是新增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二是资产盘亏、报废由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三是落实检查制度,对各科室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对易携带、易丢失、已损坏资产的检查。
4.中心按财政要求及时进行了信息公开,并依法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中心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在年初根据年度工作申报预算和相应支出需求,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结转结余情况编制当年预算,经市财政批复后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中心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时,通过对项目有关指标进行对比综合评价分析,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充分发挥对巴中本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了经济效益、改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公积金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住有所居。
四、评价结论
整体支出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纳入中心统一核算,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