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20 17:28信息来源: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心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审议巡察整改方案及台账,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对照检查,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展,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二)党组书记带头履责,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中心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推动整改落地落实。强化责任传导,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

(三)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要求,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30项具体整改措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察整改督促,各责任科室具体负责整改事项,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中心上下“一盘棋”的巡察整改工作氛围,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一是组织专题学习,2023年9月14日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领导班子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重要精神逐一进行研讨发言。二是加强学习教育,中心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等平台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三是中心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著作文章等内容。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不够好”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7月14日印发了《关于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通知》,确定由党建办主任担任学习秘书,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保障理论学习中心组按要求开展学习。二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党组严格按照中心组的制度规范和主题教育要求进行理论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开展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三是做好调查研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大兴调查研究相关要求,中心组成员按要求撰写调研报告。

2.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中心党组责令相关同志向市委第五巡察组作书面检查。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明确主要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1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办具体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同时印发了《2023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相关要求,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研判。四是为不断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每年定期开展意识形态的学习和研判。

3. 发挥公积金增值保障作用不充分。

4)关于“公积金贷款保障增值效能明显下降”问题。一是及时调整优化政策,修订完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巴中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管理办法》等,取消144平方米以上面积不予贷款的限制、降低首付款比例、开通又提又贷、全面开展“商转公”业务、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购房套数认定、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准入”门槛等措施,切实减轻群众购房、租房、还贷压力,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为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中心深入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缴存单位宣传公积金政策,积极推动“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市内通办”等一批事项落地落实,有效解决职工异地办事“多地跑”“往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

5)关于“存量资金盘活不够科学”问题。一是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巴中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办法》《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管理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办法》等制度,建立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设立流动性过剩、流动性适中、流动性紧张、流动性不足四种应对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二是根据中心业务开展情况,由计划财务科制定资金月度使用计划,并提请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执行。三是加强对银行资金流动性及定期存款到期情况的监管,及时兑付已到期存款,建立科学调度存量资金机制,防控资金管理风险。

4. 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有差距。

6)关于“推动公积金缴存扩面存在短板”问题。一是中心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2023年印制并发放《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最新使用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6万余份,在中心门户网站、“响网巴中”等播放“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用心写好安居民生答卷”宣传视频,在川工之家巴中市频道宣传“巴中商转公”业务要点,在巴中交通旅游广播“非常大嘴巴”特别节目播放“住房公积金,园你安居梦”,在公交车显示屏上为期两个月滚动播出“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新政策”宣传公积金政策。二是深入研究扩大非公有制主体缴存公积金规模,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多家民营企业和社区宣讲政策,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增加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面,不断推动公积金缴存扩面。2024年开展“送政策、问需求、优服务”活动,深入单位(企业)一线宣讲最新住房公积金政策10余次,印发新政宣传资料7万余份,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巴中日报、今日头条、西部巴中、网易新闻等媒体进行政策宣传。三是全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四是协助各县区推进在职村(社区)常职干部、辅助执法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7)关于“逾期贷款催收用力不均”问题。一是中心督促相关科室及管理部严格按照《逾期贷款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逾期贷款管理的通知》规定,对全市逾期贷款按类别采取不同催收手段。通过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律师函等方式收回多笔逾期贷款。二是于2023年9月开展了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同各级法院执行局协调,形成合力,加大已判案件执行力度,提升化解逾期贷款成效。2023年11月21日,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调公积金逾期案件诉讼执行事宜,进一步加大逾期贷款催收力度。三是完善公积金涉诉涉访化解机制,2024年5月中心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涉诉涉访联动化解机制的通知》,8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破产程序中规范处置住房公积金债权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操作指引》,为进一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降低公积金领域涉诉涉访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努力。

8)关于“推动‘商转公’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一是中心党组责令相关负责同志向市委第五巡察组作书面检查。二是积极与多家非委贷银行沟通协调,并修订完善《巴中市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将非委贷银行商业购房贷款和异地职工共同纳入“商转公”支持范围,切实满足职工需求。三是建立完善了与银行合作的考核机制,出台了《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绩效管理办法》,将支持“商转公”业务纳入重点考核内容,有力维护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通过印制宣传册、制作短视频和政策图解等方式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公交车、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商转公”政策,深入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政策宣讲,扩大缴存职工对“商转公”政策的知晓度。2023年办理“商转公”业务116笔3186万元,同比上升29.72%;2024年上半年办理“商转公”业务74笔2031万元。

9)关于“政务服务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微信公众号“公积金提取”模块中已将所需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整改了“常见问题”模块中的无效链接,全面梳理并改进完善了“住房公积金问答知识库”,优化调整了微信公众号“办事指南”模块,增设微信网厅资料保存功能,极大提升了网络窗口服务质量和群众办事体验感。二是推动解决“企业开办一件事”,中心积极与市场监督部门协调,梳理企业开户流程及资料,优化调整信息系统开户相关程序设置,全面实现了企业开办公积金账户现场“零资料”,通过公积金网厅已完全实现开办公积金账户“零跑腿”。

10)关于“稽核工作未下深水”问题。一是加强对稽核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安排审计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提升审计能力。二是加强稽核审计干部队伍建设,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1名年轻同志调整到稽核审计科工作,充实了稽核审计科稽核检查力量。三是持续加大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有效运用好“电子化稽查工具”,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力度,防止小风险引发大漏洞,切实筑牢资金、数据、人员的风险“防火墙”,进一步优化流程和操作规范,实现以检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筑牢安全防线,不断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内部稽核机制,实行年度业务稽核全覆盖、专项稽查全环节、日常抽查检查高频率,内部检查贯穿业务全流程。2023年11月报请市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整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对骗提套取行为进行了规范认定,为今后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提供了政策支撑,并与房管、不动产、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建立了联动协助机制。五是全面开展数据治理,针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排查出的疑难问题数据,组织业务科室及管理部认真研究并整改。集中开展封存账户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完善更新封存账户清理台账,线上对市本级、县区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档案管理等业务进行稽核,线下组建专班开展现场检查。

11)关于“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归集扩面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压实科室及管理部责任,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针对个别县区欠缴职工公积金一事,中心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现场督导,发送催缴提示函二是为保障职工权益,防范重大矛盾隐患,中心经过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针对其他欠缴公积金的企业和单位,中心在系统中设置了欠缴提醒短信,同时各管理部每月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联系单位经办人及时催缴。对欠缴严重的单位,中心分管领导上门督促,并将缴存情况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1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一是及时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拟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总结中心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位。二是中心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分别与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责任人等20余人开展提醒谈话,按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管理部同志进行党纪教育谈话,及时发现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实抓细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督促班子成员每年按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四是全面梳理中心各岗位特别是计划财务科、贷款管理科等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纳入法治账图,进行公开预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3)关于“廉政警示教育还存在差距”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丰富廉政警示教育手段,常态化开展公积金内部廉政警示教育,并动态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廉洁从政情况,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王瑛事迹陈列馆、平昌刘伯坚纪念馆、将帅碑林等参观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强化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三是深入干部家中开展“青廉说”年轻干部家访,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四是2023年9月邀请川博副研究馆员为中心全体党员讲党课,进一步深化红色党性廉政教育。五是2024年4月开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巴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上纪律党课等,切实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6. 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

14)关于“依规办事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对工会活动中设置奖项不规范的问题,已规范整改,在后续工会活动中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二是对具体经办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加强财经纪律培训,提高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机关财务经费管理行为,强化内部约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堵上制度漏洞。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中心党组责令财务经办人员向市委第五巡察组作书面检查,确保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定做好账务管理。二是中心已补充完善财务报销相关手续,完善处置计算机设备减少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缺失的固定资产替换移交明细数量及价值表。

7. 内控管理存在风险。

16)关于“定期存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中心党组对计划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在后续转存定期存款工作中,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由计划财务科按月提出中心资金使用计划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做到定期存款先上会集体研究后转存,严控存款管理风险。

17)关于“执行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不严”问题。中心已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

18)关于“随意扩大参训范围”问题。一是2023年10月12日,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巴中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增强职工自觉遵守培训学习的各项组织、财经纪律意识。二是在后续参训中,中心将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安排参训对象,严格执行外出培训审批和管理程序,并将外出学习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外出前签订培训承诺书,学习结束后形成一篇高质量的体会文章,为中心发展提出切实可行建议。

19)关于“信息化建设信息技术保障存在隐患”问题。一是对中心被省住建厅通报批评的情况,中心党组对分管领导及信息技术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2022年发生故障的硬件设施及时进行更换、修理,目前未再发生系统崩溃的情况。三是中心通过对信息系统迁移上金融级专属云来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彻底解决硬件设施超年限使用、三级等保等问题。

8. 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到位。

2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二是梳理监督的重点工作,紧盯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开展重点监督。三是督促中心党组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狠抓警示教育,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置和预防。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中心党组会,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通过日常监督、网络舆情、行政诉讼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1)关于“把方向作用发挥不够好”问题。一是中心强化党建引领,增强党建对公积金各项工作的领导,在制定年度党组工作要点时,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纳入其中,增强党组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二是建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各科室、管理部每月报送党建与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及计划,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月调度,落实有力,并将一以贯之,增强了党对公积金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公积金各项业务朝着既定目标稳步前行。

2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中心党组责令相关人员向市委第五巡察组作书面检查,并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9月7日,中心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共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再次强化认识、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各项规定。

23)关于“对党支部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中心支部的领导,严格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推进中心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市直工委同意换届选举批复,中心在2023年11月2日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

24)关于“领导工会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中心工会组织建设,已于2023年5月11日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成功换届改选,健全了工会组织结构,目前工会已正常开展工作,在后续工作中将积极开展工会活动,凝聚公积金合力,维护中心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10. 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25)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走过场”问题。一是2023年9月15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班子成员按规定撰写剖析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对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红脸出汗,将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2023年全年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2024年1月至8月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2次、主题党日活动8次、上党课2次等,并通过创文和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深入村、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等。

11. 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

26)关于“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组织中心领导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工干部的专业培训,确保选人用人程序更规范、更严谨,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27)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对中心相关干部个人档案进行了核实、更正、补齐资料,并报市人社局复审。二是中心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人事工作过程中必须做到严谨细致,并督促其对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再学习,提升个人业务能力。三是为确保干部个人档案信息准确规范,中心于2024年6月完成对全体干部档案专审“回头看”工作。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2. 上轮巡察、审计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28)关于“巡察反馈外聘人员在重点风险岗位工作的情况”问题。一是2023年9月7日,经党组研究后对2名临聘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为进一步防控风险,全面梳理了中心各岗位特别是计划财务科、贷款管理科等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纳入法治账图进行公开预警,明确所有审批权限为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明确外聘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为中心辅助性工作,严格岗位系统控制,强化内部约束。三是严格落实《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3月进行了修订,同时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教育管理,分管领导与重点岗位的编外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及时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有差距。

1)关于“政务服务质量不够高”问题。其中“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需长期整改。中心通过与银行商洽,推动贷款业务前置试点,2024年1月起试点银行的试点网点新发放贷款只需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所有手续,办理抵押和解除抵押只需在银行直接完成。截至目前,中心已在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开展贷款业务前置试点工作,并将在其他受托银行陆续开展贷款业务前置工作。对原有的存量贷款,拟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逐年将现有存量贷款档案数字化,解决解除抵押“两头跑”问题。

(二)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 上轮巡察、审计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2)关于“2019年巡察反馈丁木担保公司拖欠职工贷款保证金”问题。一是2022年中心已将该部分保证金纳入中心大财务平台管理,及时兑付已结清贷款或办理正式抵押的借款人的保证金,目前无拖欠职工保证金未支付的情况。二是对贷款未结清或者抵押物未办理期转现的借款人加强跟踪,一旦符合条件及时兑付。三是多次安排政策法规科联系法院冻结丁木公司在银行的资金账户。

3)关于“审计指出在城市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问题。一是中心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合作银行资金监管及日常考核,并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对各银行的风险评估状况及中心对银行的日常考核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资金存放结构,降低风险。二是2024年8月,中心与合作银行召开业务交流座谈会,落实《巴中市市级银行账户竞争性开立暂行办法》要求,整合资源、集成能力,充分激发各合作银行支持巴中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定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整改定力。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保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落实,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聚焦党的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和完善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不断探索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扎实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抓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凝聚党员干部合力,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不断强化党员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锻造廉洁务实高效的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

(四)围绕中心大局,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巴中“一市四区三地”发展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职能,探索住房公积金发展新模式,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助力巴中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巴中高质量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贡献公积金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5338830;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4楼404室。

 

 

中共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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