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
信件编号: | 20200601173234711 | 来信时间: | 2020-06-01 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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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请问依据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我在巴中城里有一套121.2平方米的首套自住住房(当时以公积金贷款购买),是否符合普通自住住房标准,还能否以偿还上一年度公积金贷款的名义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06-02 08:5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从2020年6月1日起,购房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购房提取、以及偿还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含存量贷款),一律不予提取公积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