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今天的政策限制往年买房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信件编号: 20201120145533273 来信时间: 2020-11-20 14:55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张****
内容: 我2018年买了第一套房子,作为一个房奴,就靠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款缓解生活压力,现在因为新出的面积超过144平方不能提取公积金偿还上一年的贷款,这样是否考虑2020年以前贷款购买房子的心声,不能一杆子打死一片啊。而且我是首套房,还贷款不容易,能不能考虑一下群众的艰难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0-11-20 16: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2017年房地产市场比较低靡,国家要求去库存,公积金政策比较宽松,巴中出台了不限面积、又提又贷等措施。但从2019年起,中央要求“房住不炒”,公积金政策全面收紧,按照住建部“控风险、保稳定”的要求,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巴住公管委〔2020〕7号)第三条:购房面积超过普通自住住房标准的,不能以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包括存量贷款)的名义提取,再次明确了包括存量贷款只要超过普通自住住房标准,不支持以购房和偿还购房贷款名义提取公积金。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27-5285868 网站地图
蜀ICP备20001340号-1网站标识码:5119000014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095号
网站访问量:办公地址 :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财政大厦四楼邮编: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