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信件编号: | 20210130105534548 | 来信时间: | 2021-01-30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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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贾**** |
内容: | 1、用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能够提取完账户余额吗?2、下次购房算一套还是二套房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2-01 10: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与您回复解释,一是提取金额不超过上年度(6月30日之前结转金额)个人账户余额;二是认定贷款房屋套数,主要根据公积金贷款系统的次数和征信报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