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公积金提取的咨询
信件编号: | 20211217130827229 | 来信时间: | 2021-12-17 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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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尊敬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本人与配偶在单身时候各自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分别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月份她的是每年3月和我的是每年11月,但今年已经结婚并办理结婚证。 按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巴住公管委〔2021〕10号《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符合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同时提取不得跨月提取,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销户提取除外)。 这个意思是我们夫妻只能选择一人提取一次,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公积金吗?还是表达的是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或者其他意思?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12-17 15:3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对问题及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沟通解释,您已明白提取的政策,具体其他有关提取的事项可咨询0827-5775634(资金提取科)。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