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昌县未缴住房公积金无法办理贷款情况的反映

信件编号: 20220831111444860 来信时间: 2022-08-31 11:14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吴****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平昌县一名普通工作人员家属,在此向您反映一些情况。平昌县住房公积金目前已有5个月未按时缴纳,单位公积金和社保属于财政代扣代缴。响应政府鼓励购房,我们家已于之前跟开发商交了首付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才发现存在断缴的情况,我市的政策断缴3个月就无法办理。一边签订了合同迟迟不能办理贷款房地产催促得厉害并存在滞纳金,一边县财政这边不知何时能补缴。恳请领导能否考虑,在当前的地方政府财政以及促进购房的环境下参考其他地区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达州地区断缴6个月内可办理。在此并请求您敦促有关部门,按时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解决我们基层工作人员刚需购房的困境。 此致 敬礼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2-09-02 15:27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正与平昌县政府及县财政局协调,力争将下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到位。同时,也请您督促您单位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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