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装修新买房子提取住房公积金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9-10-07 11:48
信件类型: 揭发控告 姓名: 李****
内容: 买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按揭贷款1年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一部分10万元装修新买住房吗?怎么办理?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9-10-07 14:23

答复意见:

您好!装修贷款于2017年7月31日起停止办理装修贷款业务。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主办: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27-5285868 网站地图
蜀ICP备20001340号-1网站标识码:5119000014川公网安备51190202000095号
网站访问量:办公地址 :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49号市财政大厦四楼邮编:6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