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的确定

信件编号: 来信时间: 2019-10-08 16:02
信件类型: 意见建议 姓名: 罗****
内容: 我名下有一套商贷,现想提取部分公积金余额用来偿还上一年度商贷,因为我明年3月左右想要用公积金买二套房,就涉及到连续缴存时间及缴存时间系数的确定,如果提出了部分余额,那我明年贷款时认定我连续缴存时间是从我今年提取之后认定起,还是从我最初缴存时认定起。我是从2016.08开始缴存的。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19-10-10 11:37

答复意见:

您好! 只要中途没有断缴,还是从您最初缴存时认定起。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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