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息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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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
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结息工作,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至2016年7月8日(星期五),暂停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