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具体执行;负责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3264个单位11785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167003.86万元;全市27223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01430.31万元;向全市4800户职工发放住房贷款147458万元;住房公积金提取率60.74%,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8.25%,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92.31%,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87%;实现增值收益8474.69万元。
二、机构设置
中心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会科、归集科、贷款受理科、贷款审核科、资产保全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辖巴州、恩阳、通江、平昌、南江5个管理部。负责全市范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中心2018年年初在职职工61名,7月份1名在编职工退休。2018年年末在职职工60名,其中:在编职工32名,合同制人员28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21.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95.09万元,下降9.35%。
2018年度支出总计1082.0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69万元,下降10.26%。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心本年收入合计9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7.9万元,占98.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4万元,占1.52%。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08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68万元,占38.70%;项目支出649.35万元,占60.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4万元,占1.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7.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69.64万元,下降7.12%。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40.7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98.9万元,增长1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51万元,占28.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85万元,占5.46%;医疗卫生(类)支出17.33万元,占1.67%;城乡社区(类)支出228.62万元,占21.97%;住房保障(类)支出439.47万元,占42.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40.78,完成预算98.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98.51万元,完成预算99.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8.62万元,完成预算94.28%。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4.98万元,完成预算99.8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5万元,完成预算98.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万元,占7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5万元,占22.8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2万元,增长8.1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均为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催收及征收、贷款宣传及审批、下乡扶贫、培训、开会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中心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厉行节约,在预算内使用资金。
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7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中心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纳入中心统一核算,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务接待费”、“干部培训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费”、“合同制人员经费”、“购置恩阳管理部服务大厅”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公务接待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见表一)。
2. 干部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干部职工公积金业务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逐步提高(见表二)。
3.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年度的公积金和管理费进行财务审计(见表三)。
4. 购置恩阳管理部服务大厅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9.5万元,执行数为1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恩阳管理部办公需求(见表四)。
5. 合同制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8.2万元,执行数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合同制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待遇(见表五)。
表一: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公务接待费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万元 |
执行数: |
4.75 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75 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中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
保障中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待次数 |
10次 |
9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接待标准 |
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
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及时制定接待方案 |
≥90% |
≥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费用 |
5 万元 |
4.75 万元 |
表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干部培训费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万元 |
执行数: |
5 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 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提高干部职工公积金业务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
提高干部职工公积金业务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班次、人次、天数 |
9班次、40人次、1天 |
10班次、43人次、1天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90% |
≥9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培训内容针对性、实效性 |
≥90% |
≥95%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费用 |
5 万元 |
5 万元 |
|
表三: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审计费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 万元 |
执行数: |
8 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 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年度的公积金和管理费进行财务审计。 |
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心年度的公积金和管理费进行财务审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用事务所数量 |
1个事务所 |
1个事务所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注册会计师 |
≧3名 |
≧3名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审计工作完成率 |
≧95%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费用 |
8 万元 |
8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法律风险 |
降低70% |
降低8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对公积金业务运行影响 |
逐渐提高 |
逐渐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积金缴存人及贷款人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
表四: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购置恩阳管理部服务大厅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9.5 万元 |
执行数: |
179.5 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5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79.5 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中心恩阳管理部办公需求。 |
保障中心恩阳管理部办公需求。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公场地数量 |
1个 |
1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合同履约率 |
较好履约 |
较好履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费用支付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费用 |
179.5 万元 |
179.5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对房地产影响 |
促进产业及配套经济发展 |
促进产业及配套经济发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减轻和降低政府管理负担 |
大大减轻业务压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
大大减轻业务压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对公积金业务运行影响 |
逐渐提高 |
逐渐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积金缴存人及贷款人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合作开发公司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
表五: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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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同制人员经费 |
||||
预算单位 |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8.2 万元 |
执行数: |
158.2 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8.2 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8.2 万元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度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 |
完成2019年度合同制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合同人员在职数量 |
28人 |
28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合同履约率 |
较好履约 |
较好履约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工资及社保支付率 |
1次/每月 |
1次/每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总成本费用 |
158.2 万元 |
158.2 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对房地产影响 |
促进产业及配套经济发展 |
促进产业及配套经济发展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减轻和降低政府管理负担 |
大大减轻业务压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
大大减轻业务压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对公积金业务运行影响 |
逐渐提高 |
逐渐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积金缴存人及贷款人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合作开发公司满意度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中心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中心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恩阳管理部办事大厅。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单位医疗,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2日